沉舟侧畔千帆过,病树前头万木春
关于命名的BAD CASE
2019-04-02 / 2 min read

昨天在对接组内一个同事的接口的时候发现一个问题:他有些命名习惯很怪。

  1. 名字起得“大”而“远”,例如目前做的是一个服务集成的HUB服务,他的命名是“marketing”或者“stastics”再甚至是“marketing-data”。这些名字要么和当前服务没什么关系,要么涵盖的范围太广,缺乏真实的业务含义。初衷可能是想起一个将来“不后悔”的名字。
  2. 用间接的业务目的为行为命名,例如有个枚举字段叫做actionType, 用于标识用户的行为模式,他定义的两个枚举一个叫做lucky_draw一个叫做dispatch_award。但实际的业务行为是,用户中奖之后通过不同的渠道“留资”(留资是得奖的必要条件之一)。但实际上他用了间接业务目的来命名,而业务目的会随不同时间、不同群体变化。这里记录发生了什么更为合适。

深层次来看,这可能是思维习惯的问题:"长远的目标干扰,导致不能很好立足于当下;对业务理解程度不足,导致对某些业务理解片面化。"
平衡当下和远期目标确实是难题,但是骛远而不立足好当下是不可取的,不踏踏实实理解好业务场景并好好思考和抽象也是不足取的。